碩專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一、辦理離校手續前,請先確認以下事項是否完成。
1、論文中英文題目(含大小寫及標點符號)是否與口試成績單上相符,若否,請填寫【附件一:研究所論文題目更改申請單】並需指導教授及系辦簽名後送至終教院。
2、107學年度第2學期論文封面日期為:108年6月。
3、論文是否上傳(上傳論文請於辦理離校手續三天前完成,分機82273江老師)。
4、完成畢業生流向問卷調查(分機82581姜小姐)。
網址:http://ap.shu.edu.tw/OSA_JOB_C/JOB100/OSA_JOB_QAA130_GradSearch.aspx
5、實體論文是否印製完成(論文格式請洽各系辦)。
6、線上預約或電話預約辦理離校時間
★辦理離校前,請務必預約,以免因承辦人員休假而無法辦理★
預約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Jd8DEo3QrNDXIIVhLZWZT6U7Qc4_K2ATWC3KSod0dBtwoQg/viewform?c=0&w=1
預約電話:02-2236-8225分機63823王小姐。
二、辦理離校手續。
請先確認完成前項作業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可辦理日期:
1、暑假期間:
07/01~07/31 週一至週五 09:30-11:00;14:00-15:30
2、申請「簽報核准延期繳交論文」之後可辦理離校日期:
08/01~08/30 週一至週五 09:30-11:00;14:00-15:30
三、辦理離校手續應帶證件及資料:
1、學生證(遺失者請攜帶身分證,並填寫【附件二:畢(肄)業生遺失學生證切結書】)。
2、論文:圖書館3本(開放電子全文者僅繳2本)、系辦依各系規定。
四、委託他人辦理離校手續者,受委託者應檢附:
1、【附件三:代領學位證書委託書】及委託人學生證、私章。
2、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3、委託人未辦妥離校手續者,應由受託人代為辦妥離校手續,方可領取學位證書。
五、研究生所提交之實體論文與口試成績報告單上中英文論文題目不相符時,需填寫【附件一:研究所論文題目更改申請單】,並需經論文指導教授簽名同意,方能順利辦理離校手續。
六、詳情請參閱附加檔案:107-2進修學制研究生辦理離校注意事項、各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