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系
公告事項:
一、本校113學年度日間學制各學系學生申請轉系(組),訂於113年3月4日至3月13日辦理。
二、依據學生轉系辦法及各學系(組)申請條件,於規定期限內至相關學系(原學系及擬轉入學系)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學系轉入名額訂定後,仍可不足額錄取;申請轉入人數如超過各學系(組)訂定名額時,各學系得彈性增列錄取名額,惟以不超過該學系(組)原核定新生名額二成為限。
四、保送升學之離島地區學生不得申請轉系(組),惟情況特殊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原住民專班就讀期間,不得申請轉出本專班,如遇特殊情況,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五、分發陸生申請轉系(組),須於教育部當學年度(113)核定得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核定系所審核中)
六、各學系核准轉系(組)學生名單,預定3月28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財務金融學系113學年度轉系名額及申請條件:
- 申請條件: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
- 繳交資料:A.歷年成績單正、影本各 1 份。(正本驗後歸還) B. 1000 字內轉系報告書,內容包含個人介紹、轉系動機與未來學習規劃,請用電腦打字列印。
- 必要時舉辦口試。
- 名額:10名。
核准轉系(組)學生名單,預定3月28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請連結教務處網頁最新消息查看。